化学实验中心卫生及有害垃圾与废液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4-10-27 浏览次数:1548

为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健康的化学实验环境特制定化学实验中心卫生及有害垃圾与废液管理条例。

      1.化学实验中心室外卫生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室内卫生由实验中心负责。
 

      2.学生实验完毕安排值日生打扫卫生,清扫地面、擦桌子、清倒废物。实验指导教师负责督促。
 

      3.实验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卫生工作,包括实验准备室及学生实验室等。
 

      4.实验中如使用有毒药品应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按实际使用量领取。各实验室不准自立药品小仓库,对药品柜内的药品要定期清理,尽量减少贮存量。如使用有剩余、无标签、无用的药品必须及时处理掉应及时交回或销毁。

      5.实验使用过的较大量的有机溶剂应回收处理。实验中使用剧毒药品后的废液应倒入指定容器,由实验室统一处理。实验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倒入指定垃圾桶,废液倒入废液桶,由实验室统一处理。

 

浙江大学化学系化学实验中心    

 

200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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